2006-10-10

教學科技研究課堂學習心得

今天上課學到的知識與技能十分豐富,早先對部落格只存在好奇的態度完全翻轉,設置的動作一點也不難,幾個步驟在google就搞定。還有blackboard的運用更是令人興奮,功能強大到嚇人﹗可惜有人不守規矩,強霸我們申請的電腦教室,以致無法實地操作,只能紙上談兵,瀏覽大螢幕。

晚上的課預定要討論課本第六、八章,沒想到是老師談第一章緒論。這樣也好,因為預習時看錯,讀成六、七章,而且可以讓大家對這門學問具備鳥瞰式的理解——特別是意義與內涵的部分。原來科技對教育不僅是產品工具,還是系統化的歷程。就學習者而言,它算一類的硬體,更重要地是能促進學習策略與批判思考的能力。有學者認為教學科技含五項有意義的學習,使學生主動、建構、意圖、真實與合作。

不過教師在教學活動融入科技之前必須有教學和學習的理論,例如情境認知觀提倡豐富學習環境,給於學生不同的刺激;Vogotsky的建構論,主張每個小孩都能學習,差別在於發展的部分不同。因此老師應提供各種工具,協助學生探索。學生藉由科技,著重自我調整學習(self-regulated learning);施教者除擁有終生學習及創新成長的人文素養身教外,其角色為課程發展、教材整合、學習鷹架、資訊倫理及實踐研究者。整個學習成功與否端視科技融入的教學設計。Moersch為檢視融入的情形,將施教程度分成七類:一、未使用,二、覺察,三、探索,四、注入,五、整合,六、擴展,七、精進。其實老師是否運用科技,依舊不離教學目標及學習成效,而非趕流行或受外界逼迫,為融入來融入。

到了課本第六節:科技融入教學所遭遇之困難與解決之道,我們採分組討論的方式,尤其把重點放在「教師參與意願低落」這一小段。有關經費與設備不足的部分,各組同學代表報告已有多人提及,改善方針無非要求政府寬列預算,並請教師充實電腦軟體使用的智能。這些觀念言之成理。此外我想提出三點看法:一、立法規範公共電視製作節目應有相當比例作為教學用途,甚至開放一至二個頻道做為教材,其內容需有相關各級教師與學生參與。這是仿效英國BBC電視台的作法。二、在提供學生舞台方面,我曾與學生運用家庭DV拍攝國文單元的內容,後來學生發展成一部劇情短片,名為《校園X檔案》。他們討論、做道具寫劇本、玩攝影、練剪輯軟體、研究表演藝術……不亦樂乎!三、著作權蒐集部分應找人開發平台,讓免費影音材料在其中自由流通,方便藝術工作者或教育人員製成教學素材。

短短的四節課經歷老師講解示範及同學討論報告,方式十分多元,其老師苦心讓我們這些有「年紀」的學生不至於中途「翻白眼」。隔幾天收到曾珍的部落格地址,發現她動作真快。我又在週六《中國時報》看到誌鈺今天,你上「部落格」了嗎?》一文。作者說:「對大部分的網路族群來說,每天到別人的部落格晃晃,看看新文章、寫寫留言,透過網路暱稱交朋友,更已經變成許多人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份。」我怎能置身事外,於是連夜製作自己的頁面UE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