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2

台南縣教師考績事件

昨天在報上看到學弟吳忠泰與關心台南縣教師考績等人至教育部陳請。據報載,南縣教師至今考績獎金與年終獎金還無著落,果真,令人遺憾﹗怎麼會有這麼一種縣長﹗

南縣考核設限案處理說明台南縣教師伙伴的考績(至今仍未核定),縣府不但堅持設限,近日更升高壓力,嚴重打擊教師士氣,更讓法規公信力蕩然。台南縣許又仁理事長1/30率領該縣教師代表在全教會忠泰理事長、文賢副秘書長、會務幹部及北市教師會幹部們的陪同下,至教育部、立法院及謝長廷競選總部陳情。忠泰理事長等再三強調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是中央法規,不存在地方自治空間,也不容縣市長威權恣意規定新制,更不應以「考績設限」作為「落實考核」的手段,請責成台南縣政府儘速依法核定各校教師成績考核結果,還老師一個公道,陳情過程分獲教育部周次長、人事處陳處長、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洪秀柱委員、民進黨李秘書長、藍副秘書長等接見回應。台南縣考績設限風波發生至今,全教會除召開二次記者會及陪同陳情之外,更數次行文教育部等並獲回函說明。教育部已針對本會建請研議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於1月28日來函通知將近期召開相關會議,並請本會於2月27日之前惠示卓見,理事長已核示將草案告知各縣市提供意見,敬請各縣能一起重視,並於截止時間(2/14)內提供修正意見,以利本會彙整後,能透過常理會,確定本會的修正主張,以遏止地方偏差作為;除此之外,教育部亦於1月24日行文台南縣政府,促請儘速核定所屬教師95學年度成績考核,以免影響教師權益。台南縣的考績受限風波尚未落幕,感謝這段時間各會員代表、理監事及各地方教師會的關心及支持,請大家一起持續努力。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2008.01.30教育部應維護成績考核法令的公信力我們的痛心:1.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是立院授權教育部訂定的中央法規,並經立法機關備查,不存在地方自治空間,更沒有縣市長恣意規定的空間;考核只有法制,何來新制?2. 本案半年未解,代表蘇煥智縣長橫柴入灶不合法、不可行,但延宕已造成人民權利受損。3. 本案拖延不解的結果已打擊校園士氣,讓法規公信力蕩然,並影響教育品質。我們的主張:1. 教育部是考核辦法的制定與主管機關,應依教育部組織法第一條負起執行面的監督責任。2. 教育部應要求台南縣政府儘速核定(含逕予改核)95學年度教師考績。3. 針對台南縣各校部份已報出乙等人員,因多未屬實而有委屈,教育部應勸告台南縣政府重新處理以免救濟案件叢生。耗費人力成本。
聯絡人:吳忠泰0982-939521